关于开展江苏省2017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8 来源: 作者: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编辑:张馨予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省内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全面了解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要求,我局定于2017年2月1日起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各基础电信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及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取得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我局负责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各基础电信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和各持证单位2016年度经营主体情况;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场地、人员和机构情况;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依法作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
三、年检工作安排
2017年江苏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将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年检期间我局将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和增值电信企业进行检查、拨测和规范,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检查IDC、ISP、呼叫中心企业的人员配置、场地设施建设、系统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以及网站备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检时间安排
2017年2月1日—3月31日为正常年检阶段,各基础电信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和各持证单位应按时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检材料参加年检。对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年检审查标准的,列入年检整改范围。
年检整改期至2017年4月20日24时截止,之后将关闭“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通道,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二) 年检操作步骤:
1、 登录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jsca.gov.cn),点击“办事大厅”(http://bsdt.jsca.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 如遇到无法登录情况请拨打我局系统使用技术支持电话:18094207316咨询;
2、 用户登录后点击业务办事栏目中的“业务办事”,即可进入办事列表,点击“电信业务许可年检”,对应的“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进入相应的业务办理界面;
3、 进入系统后可在“年检申请”进行申请。如果企业基本信息缺失则需要将企业基本信息完善才能进行年检申请(在进行年检申请前请各企业检查企业基本信息是否完善);
4、 为保证所填信息不丢失,可以随时“暂存”信息,如是IE9以上浏览器,则需要在IE选项设置“兼容性视图”,如果表单点击“保存”没有反应,则鼠标放到上面看看是否表单已填写完毕。
(三)年检情况公示
2017年4月初,将在我局官方网站上(http://www.jsca.gov.cn)上“公告告示”栏目中公示正常年检阶段年检合格单位名单,并通告要求列入整改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到2017年4月20日截止,持证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问题,并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整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整改期结束后,我局将公示最终年检合格名单、经整改合格名单和年检不合格名单。
四、年检结果处理
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各持证单位2016年度经营主体情况;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场地、人员和机构情况;信息安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根据年检最终结果对持证单位分别做出处理。
(一)对于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的单位,在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注明“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
(二)对于年检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在2016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列为本次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持证单位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基础电信企业或增值接入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基础电信企业或增值接入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保障年检结果的有效落实。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严格履行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网络接入等通信资源。在年检结果公示一个月后,我局将对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接入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年检要求
(一)部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于2017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年检指南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相关内容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和综合管理系统)。
(二)年检工作步骤
本次年检工作分为2个步骤:第一步,各基础电信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登录系统(登录帐号为办理许可证申请时分配的帐号),更新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年检材料;第二步,各持证单位应在年检结果公布30日内办理年检合格盖章手续。现场出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年检情况记录表、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
(三)年检合格盖章
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宿迁的企业由当地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代为盖章,南京、徐州、连云港、盐城、扬州的企业到江苏省政务中心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加盖年检专用章。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相关年检政策、年检材料填报等方面问题,请察看我局网站“公告告示”栏目“年检填报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 025-83666303、83666309
附:各设区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泰州行管办:0523-86889119;无锡行管办:0510-81826993;
镇江行管办:0511-89666993;南通行管办:0513-59001762;
苏州行管办:0512-68613166;常州行管办:0519-88360066;
淮安行管办:0517-83606276;宿迁行管办:0527-84327066。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