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助力,法律保障。徐州市互联网行业阻击疫情(八)
时间:2020-02-21 来源:徐州市互联网协会秘书处 作者:徐州市互联网协会 编辑:张馨予
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依法防控”的总要求,全面落实高法、高检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为增强徐州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更好的配合国家防控疫情工作开展,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梳理了疫情工作中面临相关法律知识问题,向市民们进行普及、宣传和解答工作。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作委员会张孝明主任)
一、您好!我想问下,我的朋友是新型冠状病毒的疑似病例,没有确诊,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但是公司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我想问下该怎么处理?
答:您好!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最新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解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在这个特殊时期,希望用人单位可以相应国家号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您好,我是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目前徐州市全面戒严,导致工厂面临停工的状态,我想问下,员工都没有上班还要发工资吗?
答:您好!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的情况下,全面戒严有助于减轻病毒的传播,当然对于企业来讲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以及劳动密集性企业来讲,因为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目前生存困难,我们表示理解。但是根据人社资源厅的通知,企业还是要发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三、您好!我想问下我探亲回徐州,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我在家自行隔离14天,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答:您好!感谢您的配合,支持政府工作。就目前的疫情状况来看在家隔离14天是利人利己的事情。很多地方政府都会要求返乡人员进行自我隔离,我们认为企业应当配合政府相关政策的事实,可以要求隔离人员进行在家、在线办公或者可以让员工进行带薪休假。因此,即使在家隔离依然会有工资。
四、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主管,我想问下,员工劳动合同在隔离或者观察期间届满的,我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目前根据[2020]5号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此,建议您将劳动合同到期的日期向后顺延,不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
五、您好!因为我是某口罩生产厂的员工,目前正在加急制作口罩,我想问下,因为复工比较早,假如说我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能否按照工伤来处理?
答:您好!感谢您的付出!!!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然而,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感染源难以确定,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原则上认为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六、您好!我想问下现在新型冠状病毒这么严重,单位要求我们上班,我能不能不去?
答:您好!现在最好待在家里等待疫情稳定或者结束。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劳动者在延迟复工期内,除遵守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外,还应当保持联络畅通,听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完成工作。
所以,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复工,如果单位强行要求你们复工,你们可以拒绝。
七、您好!我想问下我们经过政府批准复工,但是员工因为害怕疫情,拒绝复工,我们该怎么处理?
答:您好!面对这种情况员工不应无故拒绝。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经许可提前复工并通知劳动者提前返岗工作、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安排。劳动者因被隔离或者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确实无法到岗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为提前返岗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可以提供口罩以及消毒药剂并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八、您好!我是公司的人事主管,我想问下春节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返岗的处理方式?
答: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返岗的,应视情况作出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应当看员工是否对拒绝返岗说明了理由。若员工未向企业做出任何解释,则企业可以以旷工或拒不服从企业安排等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
其次,对于已经说明理由的,企业可以进行查证并审核该理由的合理性。若员工拒绝返岗的理由有一定合理性,例如员工曾接触过危险人群或途经湖北等地,或者具备其他可能引发传染的风险,则员工将自身隔离的做法符合国家防控疫情的大方向,建议企业充分考证及考虑这些危险因素,与员工对返岗及后续工作安排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否则贸然实施纪律处罚恐因合理性因素而带来法律风险。
九、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复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受影响吗?
答:您好!针对这种情况应该继续履行。延迟复工期结束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方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仍需继续休息,或者因各地防控措施差异而无法返岗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病假、调休、年休假、事假等安排。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法定程序。
十、你好!我想问下春节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出差公干安排的处理方式?
答:您好!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同样也应视情况作出处理:
首先,应当审查员工拒绝出差公干的理由及其合理性。
若员工拒绝出差公干的理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例如员工出差公干的目的地本身存在风险,属于疫情严重的地区,或出差公干期间途经疫区,或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交通阻断无法到达出差公干的目的地的,则企业应当在遵循国家防控疫情的情形下,允许员工暂缓出差公干,或允许员工改道,或与员工协调其他替代出差的工作方式。
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差公干的,可以视为拒不服从企业安排,并依照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团队)